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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峡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2018年03月05日 10:23  点击:[]



三峡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质量监控与评估  加入时间:2013-3-20 10:50:47     点击:1218

三峡大学文件

三峡大教〔201236

关于发布《三峡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修订稿)》的通知

校属各单位:

现将《三峡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修订稿)》予以发布,请遵照执行。

三峡大学              

2012 1231        

三峡大学教师教学工作基本规范

教学工作是高等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涉及到人才培养质量的系统工程。为适应高等教育改革和社会发展的需要,深化教学改革,强化教育教学常规管理,使教师明确教学工作的具体要求,规范教学行为,实现教学工作的规范化,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等法律和制度,特制定本规范。

一 师德修养

1.教师应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基础,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确保学生德、智、体、美等各方面全面发展

2.教师应当热爱教育事业,贯彻党的基本教育方针政策,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形成良好的职业道德,关心爱护学生,充分发挥个人模范榜样作用。

3.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相关教育教学规定,履行个人职责,完成学校安排的教育教学任务。及时更新教育教学理念,遵循教育规律,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学习探索新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 任课资格

4.教师应当取得与教学水平相对应的教学资格证书,具备独立进行教学的基本能力。

5.按照相关规定及程序,参加学校组织的岗前培训,接受与教育教学相关的考核和检查,针对个人考核结果及时做出调整。

6.对于准备不足或者不能够胜任教学工作的教师,责令其本人加强锻炼学习以及以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为目的的在职培训,限期进行考核,针对考核结果,并按照相关规定最终做出裁定。

三 课堂教学

7.课前准备及备课。严格依照人才培养方案编写教学大纲,制定课程进度。按照教学大纲和课程安排选定相关教材。任课教师在授课前规定时间内提供教学进度,完成相关备案。教师应当在充分了解学生的情况下,根据实际教学进度,积极备课,编写相应教案,做好课前准备。

8.实际教学。教师应当衣着得体大方,语言通俗易懂,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实际教学环节之中。按照教学大纲以及课前设计好的教案进行教学,根据实际课堂教学情况,灵活做出调整。教师应当发挥课堂主导的作用,在教学过程中调动学生积极性,充分重视学生的主体地位。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做到不迟到、不拖堂、不早退,严格学生考勤,维护课堂正常秩序。因特殊情况需进行调整,按照相关程序进行办理。妥善处理课堂紧急情况,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应积极认真地完成相应的教学任务,保证教学质量。

9.教师是课堂教学的第一责任人,应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对学生全面负责。

四 实践教学

10.严格执行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进行实践教学,认真备课,了解实践教学注意事项,做好准备工作。

11.第一次实习实践进行前,教师必须对学生进行有关规章制度、安全和纪律方面的教育,并简明扼要讲解实习实践的目的、原理、方法、步骤和注意事项。

12.教师需提前到达实习实践场所。要对学生进行考勤。无故不到或迟到者按相关规定处理。缺课的学生必须补做实验实训,所需费用由学生承担。

13.要尽可能留出较多时间让学生自己动手,独立操作完成实践任务。同时要注意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因材施教,给予恰当的指导。

14.教师要对学生的实践结果进行审核并签字,有错误的要重做,要及时对实践情况进行总结,监督学生清理场地,检查仪器、设备状态,做好记录。

15.根据实践性课程教学大纲要求的内容和实验实训项目,单独组织考试。缺交实验实训报告或无故缺实验实训者,不能参加该实践性课程考试,须重修该实践性课程,重修手续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

五 课外辅导

16.要从学生实际出发,有的放矢,采用答疑、补课、补充讲解、阅读指导等各种辅导方式,进行辅优补差,并做好辅导记录。发现学生有创见要及时支持、培养发现学生知识有缺漏,要及时补课。

17.在进行知识性辅导的同时,重视思想教育,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学习目的,端正学习态度,掌握科学的学习方法,培养学生自学能力,重视非智力因素培养,促进学生学习动机。

18.辅导学生方法要灵活多样,调动学生的学习兴趣。内容要循序渐进,根据学生学习情况和认知水平确定辅导内容;要合理利用时间,力求“低耗高效”。

19.积极组织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本人爱好、特长,通过举办学科讲座,建立学科园地,组织课外兴趣小组等多种途径,培养学生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认真制定可外活动的目标和计划。

六 作业要求

20.教师应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每章(节)课布置一定量的作业,布置作业要做到目的明确、数量适中、难度适当。

21.作业的形式应是多样的,作业的内容既要密切联系课堂教学的内容和方法,又要利于加强对学生的思维训练,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

22.教师批改作业应及时全批全改,认真仔细,并作详细登记,要指出作业中的突出优点、独立见解之处,对错误之处要督促学生进行纠正。对作业潦草、马虎、画图草率的,应退回令其重做;对抄袭作业的学生,应进行严肃批评,并令其补做。学生缺交作业、实验报告达全学期作业总量的13不得参加该课程考试,任课教师登记成绩时注明“缺交作业未考”字样。学生按要求补交作业、实验报告,经任课教师认可后,方能参加重修考试。否则该课程考试成绩以不及格记载并注明“作业未补”字样。
  23.
作业成绩是评定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教师须在学生成绩册中,做好每次作业成绩登记,并应妥善保存,平时成绩占课程综合成绩的比例按学籍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24.
期末考试后,教师须将平时成绩和考试成绩登记在“单科成绩报表”的相应栏内。并根据平时成绩、考试成绩所占的比例计算课程综合成绩,填写在“单科成绩报表”内。“单科成绩报表”送交教学办归档备查。

七 考试考查与监考

25.教师应根据教学目标的要求选择恰当的考试形式与方法。课程考核方式分为考试、考查与教改类课程考核三类。每门课程具体考核方式原则上按当年人才培养计划指定的考核方式进行考试。若有变动,则属于人才培养计划变更,需按人才培养计划变更的程序办理。

26.考试内容覆盖整个学时的教学内容,教师在考前复习时不得以任何方式暗示考试重点和划定范围,更不允许透题。

27.学生所修读的课程均须进行考核。考核成绩合格,即可获得规定的学分,考核成绩不合格不能获得学分。考核成绩均载入学生成绩登记表,归入本人档案,作为学生学籍异动和毕业的依据。

28.课程考核分为考试和考查两种方式。考试课程的考核可采取闭卷、开卷、口试、笔试等多种形式,其成绩评定,由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成绩和平时成绩构成。平时成绩的确定以各阶段检查结果为依据。平时成绩占课程成绩的比例因课程性质而异,一般控制在30%----50%,具体比例由系(教研室)提出,报学院备案。考查课一般不进行正式的期末考试或课程结束考试,其考核成绩可根据学生学习态度、出勤情况、平时提问、作业、小测验、实验报告、课程论文、实际操作等成绩综合确定。考查课程的考核应在每学期停课前完成。

29.监考工作。监考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无故拒不接受监考任务。监考应按照《三峡大学监考工作实施细则》执行。

 教学研究与教研活动

30.教学研究

(1)明确教学研究的目的,掌握教学研究的理论和具体研究方法。教师应当发挥教学研究的主体作用,做教学研究的有心人,针对教学思想、教学方法、教学效果、队伍建设等涉及人才培养质量等重大问题,选题展开研究。

(2)教师应当及时更新教育理念,把握教学规律。在教学实践中促进教学研究,把最新的教学与科学研究成果运用到教学实践当中,将二者有机的结合在一起,促进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研究。

(3)在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相关规定内,凡是能够提高教学质量均可作为教学研究的内容。教学研究形式灵活多样,将个人研究与集体研究结合起来,以个人研究为基础,积极的接纳吸收他人研究成果,充分发挥集体的力量,使研究富有成效。

31.教研活动

(1)教研活动应遵循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紧跟学科发展前沿的原则、教与学相结合的原则和突出实效的原则。

(2)教师必须积极学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等教育教学工作的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计划和教学改革方案及《三峡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等教学管理文件。转变教育思想,更新教育观念,努力推进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深化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手段的改革,积极开展教学研究活动。

(3)教学研究活动应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内容、有考勤、有记录、有检查、有总结。基层教学单位的教研活动一般应每两周安排1次。每学期初应制定出学期教研活动计划,并送交各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和教务处存档备查。对已制定出的教研活动计划,应切实组织实施,落实到位。

 教学工作纪律与教学事故

32.教学工作纪律

(1)为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已排定的课表一般不再更改。教师外出均以服从校内教学为原则。执教期间,不得擅自停课、缺课、调课或请人代课,否则视作教学责任事故予以处理。若遇特殊情况须请假者,应事先按规定程序做好教学安排,并填写《三峡大学调课申请表》,履行有关请假、调课手续。获批准后,将调课报告单交由学院备案。

(2)任课教师在保证教学大纲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可以在课堂教学中讲述自己的学术观点,也可介绍不同的学术见解。但不应讲述与课程内容和课程学习无关的内容,不得散布任何违背四项基本原则的思想观点。

(3)任课教师要按时上、下课,不得迟到、早退,上课期间不得吸烟,应关闭手机等通讯工具。授课过程中不允许出现影响教学的行为。所有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必须按各教学环节的要求履行职责,因失职造成的事故,按照《三峡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追究有关教师的责任。

(4)各学院负责对教师的全面考核,学校职能部门根据本规范和聘任规定进行监督、评估。考核教师教学工作要以教师的主要职责、教学态度、教学能力、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为基本内容,着重考核教师在教书育人中的政治表现、业务水平和工作实绩。考核目的着眼于改进教师的教学工作,帮助教师克服薄弱环节,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33.教学事故

(1)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办法的制定在于强化教学管理,确保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证教学质量,并且应当指定相应范围。

(2)教师在教育教学及管理中应严格要求自己,加强个人学习提高教育教学水平和能力,强化纪律意识和敬业精神,极力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

(3)教学事故的认定和处理。教学事故主要是指由于教师估计或者过失导致的不良教学后果或者行为,教学事故涵盖课堂教学、实践教学、考试等教学环节以及教学管理。按照不同性质和结果划分为教学违规、一般教学事故和重大教学事故。针对教学事故的程度和结果,教师应当按照学校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学校应当按照处理办法严格执行。

(4)相关程序。学校定期安排专业人员对教育教学进行定期检查,教师应当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针对可能存在的教学隐患,教师及时做出调整,避免教学事故的发生。对于工作失职,违反教学纪律,引起教学秩序混乱,造成教学事故者,针对出现的教学事故及时上报,学校将依据《三峡大学教学事故界定及处理办法》的规定,认定教学事故的责任,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处理。

 教学工作奖励

34.凡是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认真,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良好,学年教学工作量饱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本人申请,学院教学委员会推荐,校教学委员会评议,学校批准后,可分别授予院(系)级和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学名师、教学新秀等称号。

(1)对在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理论教学、实践教学等教学改革与研究方面努力探索,勇于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者;

(2)负责或主要参加重点教改项目或课程建设,经学院和学校验收合格或通过鉴定;

(3)在教学质量考核中成绩突出者;

(4)研制出高水平的教学实验仪器设备,开出新的有一定水平的实验,对培养学生能力有显著作用者;

(5)组织并指导学生参加全省、全国或国际各类竞赛,获得特等奖或一等奖等奖项者;

(6)其它经校级或院级教学委员会认定的教学成果。

35.奖励以精神鼓励为主,辅之以物质奖励。具体方式有通报表扬、发给奖状、证书、奖章、奖品和奖金。

36.对获得优秀教学奖的教师,可在年终考核、奖酬金分配和职务(职称)晋升等方面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

37.对教师的奖励或处分等均应归入教师个人业务档案。

十一 附则

38.本规范适用于我校全日制本、专科教学工作,各学院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执行细则。

39.本规范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原《三峡大学教学工作基本规范》(三峡大教字[2001]32号)同时废止。

         

         

         

         

         

         

         

三峡大学校长办公室                   2012         年12 月31 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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